取保候审的条件具体有哪些?取保候审的条件和流程以及时间?

来源:法务在线时间:2023-05-09 13:12:17

取保候审的条件具体有哪些?

人民法院,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下列人员可令其取保候审:

(一)可能判处管制、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;

(二)可以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,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;

(三)依法应当逮捕,但患有严重疾病的;

(四)依法应当逮捕,但正在怀孕或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;

(五)拘留后需要逮捕但证据还不充足的;

(六)已被羁押,但在法定期限内不能结案,适用取保候审没有社会危险性的。

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。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、近亲属以及受托律师有权申请取保候审。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和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。保证人须与本案无关,并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,享有政治权利,人身权利不受限制,以及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。

取保候审的条件和流程以及时间?

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。在取保候审、监视居住期间,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、起诉和审理。取取候审的流程是如下:

1、取保候审的申请;

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、近亲属,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。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,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。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。

2、取保候审的决定;

公安机关、人民检察院、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,应当在规定期限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。决定对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取保候审的,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、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,并签发《取保候审决定书》和《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》,并责令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。

3、取保候审的执行;

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。公安机关在执行时,应当向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宣读《取保候审决定书》,并令其签名或盖章,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。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的,取保候审期间届满以后,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将保证金退还给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,并告知保证人解除担保。

法律依据: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

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,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。

在取保候审、监视居住期间,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、起诉和审理。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、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,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、监视居住。解除取保候审、监视居住,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、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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